全国首批“枫桥式公安派出所”名单揭晓 兰考县公安局坝头派出所榜上有名
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全国首批“枫桥式公安派出所”命名揭晓仪式于11月28日晚在公安部举行,全国各地100个基层派出所获此殊荣,我市兰考县公安局坝头派出所榜上有名。
上世纪60年代,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“发动和依靠群众,坚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决。实现捕人少,治安好”的“枫桥经验”。毛泽东同志1963年亲笔批示“要各地仿效,经过试点,推广去做”,“枫桥经验”由此成为全国典型。
2013年10月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,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,把“枫桥经验”坚持好、发展好,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、贯彻好。经中央批准,公安部于今年年初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创建“枫桥式公安派出所”活动。
近年来,兰考县公安局坝头派出所遵照县委、县政府和市、县公安局的要求,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,坚持党建引领,健全党组织,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生活会等制度,警务室民(辅)警全部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副主任;坚持群众路线,动员各方力量,开展巡逻守护等群防群治工作,开展常态化走访,当好“六大员”,最大限度服务群众,赢得民心,汇聚民力;坚持源头治理,建立“民警、村干、民调、法律顾问、镇社民中心”五级调解模式,确保已发矛盾纠纷不激化升级、调处的不出现反复,在全市“安全感、满意度”调查中位居同序列第一;坚持防范为主,“脚板+科技”,开展“一村(格)一警”工作,把触角伸到最基层、最前沿、最末端,把好“源头关、管控关、责任关”;坚持服务为先,拓展服务窗口,实现“数据多跑腿,群众少跑路”,构建和谐警民关系;坚持从严治警,狠抓队伍建设,两年来未发生民(辅)警违法违纪案件,还获集体奖1次、民警个人获二等功和三等功各1次、河南省优秀社区民警两次,在全国公安机关创建“枫桥式公安派出所”活动中走在了前列,公安部及省、市有关领导多次前往调研、指导。
今年8月,全市公安机关创建“枫桥式公安派出所”暨“一村(格)一警”工作推进会在兰考县召开,会上推广了坝头派出所的经验。
责任编辑:刘薇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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